农民收购粮食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企业为什么需要

陆林农业 2023-09-10 20:08 编辑:admin 239阅读

一、农民收购粮食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企业为什么需要

大宗粮食收购是最划算的,前提是您需要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通过收购资格证就能够参加国库粮食的竞价拍卖,不管是转手还是自己加工都可以,收购粮食必须有粮食收购许可(粮食局发全国通用),否则是违法收购,后果很严重的。

二、请问,什么样的人有粮食收购资格?

粮食收购资格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直接向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必须经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资格,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需要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一)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能够筹措经营资金50万元以上;

(二)个体工商户能够筹措经营资金3万元以上。

二、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拥有或者通过租借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粮食仓库,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达到防台、防汛、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

(二)具备合适的电源、水源、交通、通信等外部协作条件;

(三)离开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在500米以外。

三、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一)收购粮食所用的计量器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二)配备扦样器、水分快速测定仪、实验砻谷机、容重器、谷物选筛、天平、测温器等粮食检验、保管常规仪器,能够进行粮食定等、测水、检验杂质等粮食收购质量指标的检验;

(三)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至少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粮食检验和保管人员各1名,个体工商户至少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粮食检验和保管工作。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4)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新设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5)粮食仓储设施产权证或有效租赁合同,并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6)扦样器、水分快速测定仪、实验砻谷机、容重器、谷物选筛、天平、测温器等粮食检验、保管常规仪器的证明材料;

(7)经过专业培训的粮食检验和保管人员的书面材料。《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注:不含法定节假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最快的期限是自受理之日起16个工作日。

三、如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一)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50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40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

4、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年收购量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3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5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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