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修建水利设施是否可以承包并收水费

陆林农业 2023-07-26 18:36 编辑:admin 240阅读

一、公务员修建水利设施是否可以承包并收水费

2011年中央1号文《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并明确“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力度宣传国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

我理解,公务员修建水利设施,如果是公务员自己出钱修建,应当属于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

1号文还指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果公务员自己出钱修建的水利工程,并得到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我想,其权属也当是出资人的。

但是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所以公务员修建水利设施要营利的话,他应当放弃公务员资格。

个水费价钱基本上市正常的扬中市半个市里家用水费收费的一般了!!!真是 无还用了两百多的水费,后来换表什么的都没发现问题,最后才知道马桶漏水,那个

二、天然气长输管道上方可以修建防洪提升设施吗

天然气长输管道上方不能修建防洪提升设施。天然气长输管道上方不建议修建防洪提升设施。防洪提升设备本身有较重的重量和规格,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的环境要求较高。

三、居民楼间修建设施违反了什么法规

不可以开浴池。《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同时第二条第二款明确:本规定所称异产毗连房屋,系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而为不同所有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同一楼房的楼下开浴池,必然造成墙体长时间的潮气浸蚀而损坏,降低建筑结构的安全系数。同时浴池锅炉排除的粉尘、昼夜不停发出的噪音对邻居造成的侵害都是违反《民法通则》的规定。

四、什么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总称?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土地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既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活动,也指工程建设的对象。

即建造在地上或地下、陆上,直接或间接为人类生活、生产、军事、科研服务的各种工程设施,例如房屋、道路、铁路、管道、隧道、桥梁、运河、堤坝、港口、电站、飞机场、海洋平台、给水排水以及防护工程等。

土木工程是指除房屋建筑以外,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各类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相关配套设施等所进行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等各项技术工作及其完成的工程实体。

五、中华三国志所有设施建造条件?

只有3级地和4级地的资源地等级可以建立军屯,太低或者太高都没有办法建。根据其他建筑的限制,军屯正常也会有限制数量的,最多就12个。服务器在s3赛季之前的不能开启军屯建筑。

六、农民承包山地种植果树可以在承包地里修建哪些附属设施?

一、农民可以在承包地里栽果树吗

农村土地承包可以种果树视土地性质而定:如果是基本农田,是不可以种植果树的;不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如果自家的承包地属于耕地,那么要经过相应的审批,才能种植果树。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窖、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哪种果树征地补偿高

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越珍贵的树木赔偿越高,当然要看当地土壤适不适合种植,没成活率就没有赔偿。还有每个地方的珍稀果木品种也不一样。重庆的规定如下: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三、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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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承包山地种植果树可以在地里搞喷灌设施,也可以搭建简易看棚,其他设施如房屋院落等不允许建。